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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IERC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人員陪訓認證研習班(共36小時)開始報名!

11上半年暨111學年度臺中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計畫
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研習班(36小時)
一、依據:
(一) 臺中市原住民族教育方案
(二)「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7條
(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第2 條
(四)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3 條之規定辦理。
二、目的:
(一)提昇族語教學品質,有效提高族語學習成效。
(二)強化族語文專業,厚植傳承與發展之力度與深度。
(三)吸引優秀原住民族人加入族語教學行列,充實族語師資。
(四)充實原住民族語文課綱知能,加強課程設計知能。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四)承辦學校:臺中市博屋瑪國民小學。
四、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
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二)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三)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五、認證辦法:認證採二階段方式,二階段皆合格者,由本市教育局頒發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一)第一階段:審查族語言能力認證。
(二)第二階段:完成所有課程(含本市自辦及四縣市合辦),並通過筆試、口試及試教(展演),培訓總成績達80分者。
(三)未取前項第四點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者,僅頒發研習時數證書。
六、自辦培訓日期及方式:
(一)日期:111年7月1日(星期五)至7月3日(星期日)共3天,請假2小時以上者不發給證書,核予實際研習時數。
(二)培訓方式:採線上方式
七、合辦培訓日期及方式:
(一)日期:111年7月4日(星期一)至7月6日(星期三)共3天
(二)培訓方式:採線上方式
八、線上報名:請填寫Google表單報名 https://forms.gle/f4see6o2JYaYTTVv7
九、附則:
(一)通過認證者納入本市人才資料庫,惟無協助分發到學校任教之義務。
(二)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教學績效,應受相關單位之教學評鑑及檢核。
(三)取得本市111年度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者,名單將在教育局網站公告周知,納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人力資源庫,提供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校遴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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